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人员分配
综合执法及城乡管理协助管理岗位58名。
区域定向招聘,其中城区综合执法大队7人、景区林场综合执法大队9人、北集坡综合执法大队7人、房村镇综合执法大队7人、良庄镇综合执法大队7人、徂徕镇综合执法大队7人、化马湾乡综合执法大队7人、天宝镇综合执法大队7人。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山东省泰安市常驻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2、岗位条件及职责:
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法律类、行政管理、新闻文档写作、计算机等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主要从事协助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等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填报完整的《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
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777号龙泉派出所五楼513室。
现场报名时,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从事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按照总录用人数1:2.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成绩。各区域在面试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如本区域入围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人员规定比例,将从其他区域入围考生中递补。
(三)面试
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主要检查拟录用人员身体是否健康,是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是否存在不适合从事正常执法工作的其他问题。如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因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三、聘用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剂,否则不予录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岗位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从优,缴纳五险。工作满3年,且用人单位考核称职的,自第4年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婚假、产假、哺乳假等休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年终考核奖金、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等福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均采用电话通知方式联系。应聘人员必需保持通讯畅通,对因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38-8938208。
附:《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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