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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泰安招聘网上市场 时间:2017-08-25 作者:泰安招聘网上市场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拟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4名工作人员到泰安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从事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就业相关服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或计算机类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30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泰安高新区管委办公大楼(长城路616号)A403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
(三)面试
1、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2、面试将采取实景操作、模拟演练的方式进行,具体以面试现场通知为准。
三、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满3年,且用人单位考核称职以上的,自第4年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婚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等休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年终奖金、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等福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招聘期间的有关事项均采用电话通知方式,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对因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38-8938287

附:《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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