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招 收 简 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依据《泰安市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办发[2012]42号)和《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收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收性质
在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执勤战备等任务。
二、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工作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3、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的男性公民;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退役军人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具备一技之长,符合消防部队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将年龄上限延长至30岁。另外,武警消防退役军人一经录用可按其军龄套改相应工资档次。
三、录用、工资待遇及管理
1、录用。新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初审合格后,会进行封闭式集中培训30天,培训期间只享受伙食费。最终通过考核正式录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逐年晋级。期满协议关系即行终止,表现优秀、本人自愿、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
2、工资及相关待遇。
合同期内人均年收入约43432元(基本工资平均22800元/年;年生活费7600元/人;年服装费约计3300元/人;社保五险9732元/人);基本工资逐年递增。基本工资逐年递增,第一年1900元,第二年1950元,第三年2000元,第四年及以上2200元;集中就餐,生活费标准每人21元/天,免费住宿;一年两次统一发放制式服装;为其办理社保五险。每年由单位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3、政治待遇。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表现优异,符合入党(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
4、管理。实行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可享受探亲假、轮休假、婚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管理模式
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范围与公安消防部队相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在保证执勤力量、部队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者,可到当地消防大队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2015年3月20日。报名时,需带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领取政审表并填报。退伍军人带 退伍证 。
报名联系方式 :岱岳区消防大队,宋同超 ,18661309223/8483005
报名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市府东路迎胜消防中队(迎胜小学往上约8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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